108法警/執達員/執行員/監管員,確定變比較好考了!
考試院已經發新聞稿,這四個類科的題型修正確定,從108年開始實施。
以前專業科目四科為全申論題,現在變成有些選擇題、有些選擇申論混合題型,如下圖。
修正後會讓考試難度降低不少,不用像全申論題時背到那麼熟,非本科的考生投考司法特考難度降低許多,可謂一大福音。
類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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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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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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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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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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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三、行政法概要
※四、刑法概要
五、法院組織法
六、刑事訴訟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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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行政法概要
四、刑法概要
五、法院組織法
六、刑事訴訟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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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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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三、民法概要
※四、刑法概要
五、強制執行法概要
六、民訴概要與刑訴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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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民法概要
四、刑法概要
五、強制執行法概要
六、民訴概要與刑訴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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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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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三、民法概要
※四、行政法概要
五、強制執行法概要
六、民訴概要與刑訴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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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民法概要
四、行政法概要
五、強制執行法概要
六、民訴概要與刑訴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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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所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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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三、監獄學概要
※四、監獄行刑法概要
※五、刑法概要
◎六、犯罪學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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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監獄學概要
四、監獄行刑法概要
五、刑法概要
六、犯罪學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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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題型,申論題佔60%、測驗題佔40% (比例的部分之前草案有,但這次的新聞稿未提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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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指選擇題型;◎指申論題及選擇題混合題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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